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


       12月2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六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丁君,副主任姜久志、柳福宽、李春玲及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邢晶艳,县法检两院院长及与议题相关部门领导列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春玲主持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并审议了邢晶艳所做的《关于望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审议了邢晶艳所做的《关于望奎县2021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审议了邢晶艳所做的《关于全县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审议了生态环境局所做的《关于望奎县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草案);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法院所做的《望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草案);李春玲作关于范秀颖同志的免职提请;邢晶艳作关于杨威等同志的任免职提请;县人民法院院长闫立恒作关于赵国良等同志的任免职提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大勇作关于孔立蕾同志的任职提请;县委组织部同志作了拟任职人员的情况介绍;拟任职人员作供职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关于望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望奎县2021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全县民生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望奎县2022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望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多元解纷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任命杨威同志为望奎县审计局局长、邱洪福同志为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陈志鸿同志为望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赵国良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孔立蕾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岳莹莹同志为望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免去杨威同志望奎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张晖同志望奎县审计局局长职务、隋玉冰同志望奎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范秀颖同志望奎县人大常委会人事选举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魏利军同志望奎县卫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赵国良同志望奎县先锋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张万忠同志望奎县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丁君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证书。新任职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前,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黑龙江省供热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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