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视察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


      7月2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久志率领视察组视察我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副县长孟凡宇及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一行先后深入到后三乡正兰前三村党建活动中心、东郊镇牧原养殖场、东郊浸蚀沟治理现场、哈电集团望奎县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建设现场,详细查看了我县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并听取汇报。
       在随后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环保执法检查“回头看”座谈会上,孟凡宇做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的报告。视察组成员就如何深入推进该项工作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交流,并提出意见建议。

       视察组对全县《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实施情况和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表示充分肯定。强调,要深化认识,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法》在我县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要把推动问题整改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起来,与“兴业宜居、智慧共享”新望奎建设结合起来,一体推进、相互促进,全力打造更加宜居的绿色生态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要查缺补漏,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不留“后遗症”;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依法依规推进问题整改,查缺补漏、补齐短板,加强对重点问题、重点环节的跟踪管控,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源头控制,确保治理一片、巩固一片、提升一片,严防反弹回潮,坚决做到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留死角、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要落靠责任,形成工作推进合力,确保“长效化”。环境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更不能半途而废。政府部门环保工作责任要再压实,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形成责任共同体,增强工作合力,确保领导责任、包保责任、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提高标准、强化举措、深入督查,做好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园区之间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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