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望奎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补贴情况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2021年黑龙江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厅联发【2021】130号)要求,我县2021年完成1处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现场勘测完成验收工作,出具冷藏设施验收报告。按照建设方案要求脱贫县冷藏保鲜设施补贴标准不高于总造价的40%,单个建设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根据评估报告,望奎县海涛小浆果种植农民合作社补贴资金需要100万元。

 

     公示期7天,如有异议请联系农业农村局,联系电话:13836460509,联系人:姜晓光。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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